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*以下診斷書,請先向保險單位索取空白表格,聘請外籍監護工請上勞委會網站下載空白表格,(網址http://www.wda.gov.tw/)再至本院申請。
限保險公司專用病歷資料申請查詢委託同意書.odt
限保險公司專用病歷資料申請查詢委託同意書.doc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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- 就醫指南
- 診斷書及病歷相關證明文件
各類診斷書申請方式
臨櫃(現場)辦理
(梧棲院區地下一樓10號櫃台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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線上(網路)辦理 |
申請項目 | |
各類診斷書及副本收據 | 一般診斷書 |
申請方式 | |
1.門診、急診或住院時: 門、急診病人於醫師診察時,向醫師說明申請用途,可於就醫時一併完成;住院病人,可於出院前向病房護理站申請。 2.離院後,欲申請者: -請到門診掛號處掛原診治醫師或該科主治醫師門診。 -醫師診療時,向醫師說明申請用途,由醫師開具診斷書或由門診工作人員協助受理。 -請持指引單或診斷書至(B1)地下一樓10號批價櫃檯(診斷書櫃台)繳費後領取。 3.重大傷病卡: 經醫師判定合乎重大傷病條件者,由醫師開立診斷書至健保署申請重大傷病卡,亦可備妥相關文件由本院(B1)地下一樓10號批價櫃檯(診斷書櫃台)免費代辦。 4.申請人及所需證件(皆須正本) -死亡證明書: 申請人必須為其配偶或親屬,並出示死者之身份證或戶口名簿,以便核對。 -出生證明書: 持新生兒父母身份證在護理站登記,經護理站開立後至地下一樓10號批價櫃檯(診斷書櫃台)辦理。 -其餘診斷證明書: (1)申請人必須為本人或其配偶、親屬。 (2)本人申請時,請出示身分證,以便核對。 (3)由他人代為申請時必須同時出示下三項證件,始可申請: a.病人身分證(兒童請用戶口名簿)(外籍人士請用護照或居留證) b.申請人身分證。 c.提出申請人與病人關係之證明文件或出具病人親自簽署之委託書。 |
連結網址:https://www.sltung.com.tw 網頁路徑: 就醫指南→線上申請專區→診斷書 1.限六個月內已開立過之一般診斷書。 2.線上申請送出後,本院人員會主動與您聯絡,確認申請內容、數量、費用及可領取時間。 3.診斷書不符合下述線上申請條件者,請臨櫃(現場)辦理: (1)未曾開立過,請持本人身分證正本(非本人應另附被委託人身分證及委託書)掛醫師門診→由主治醫師開立→持指引單至診斷書櫃台辦理。 (2)開立超過半年者,請至(B1)地下一樓10號批價櫃檯(診斷書櫃台)申請。 |
取件及繳費方式 | |
僅供現場領取:持病人(及被委託人)身分證正本至梧棲院區地下一樓,抽取診斷書櫃台號碼牌→繳費及領取。 | |
診斷書櫃台辦理時間:週一至週五08:30-12:30、13:30-17:30,週六上午8:30~12:30。 服務電話:(04)26581919轉4727或54725 傳真專線:(04)26582186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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備註 | |
1.請勿要求醫師開具非事實之診斷證明。 2.若重覆申請死亡證明書及曾開立之診斷書(精神科病人除外),請先向地下一樓10號診斷書櫃台確定,並出示申請人之身分證及與病人關係之證明文件,繳費後得以加開。 註:出生證明無論是否重覆申請,皆須至11樓護理站提出申請,再至地下一樓10號批價櫃台(診斷書櫃台)出示申請人之身分證及與病人關係之證明文件並繳費後得以開立。 3.如病人係屬非病死或可疑為非病死者,本院掣給一般診斷書,由親屬以書面請檢察機關或警察機關轉檢察機關依法相驗後,取得死亡證明書。 4.保險公司查詢投保人醫療資料,須行文檢附被保險人同意書或委託書方得申請。 5.依衛生署規範醫療機構提供病歷複製本之時限為:以三至七個工作天內交付病人為原則,最遲不得超過十四個工作天。 6.單純複製病歷免收掛號費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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附記: 1.申請門、急診及住院醫療費用查詢及繳費證明等請逕洽本院批價櫃台辦理。 2.上述價格若有調整,以新公告價格為準。 |
各類診斷書及病歷文件之申請人、費用及領取時間
種類 | 費用(謹證明書費) | 領取所需天數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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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般診斷書(請假或一般證明用) | 每份200元(第2份起100元) | 當日 |
傷害診斷書(訴訟用) | 每份2000元 | 1-2日 |
兵役診斷書 | 每份500元 | 1-2日 |
大陸來台證明書 | 每份200元(第2份起50元) | 當日 |
出生證明書(中文) | 兩份內免費,第三份起每份100元 | 當日 |
出生證明書(英文) | 每份200元 | 1-2日 |
死亡證明書 | 三份內免費,第四份起每份100元 | 當日 |
英文診斷書 | 每份200元 | 當日 |
健保義肢給付申請書 | 每份100元 | 當日 |
重大傷病申請表(無診斷書時) | 每份200元 | 當日 |
船員診斷書 | 每份150元 (第2份起100) |
當日 |
病歷摘要(英文) | 每份400元 | 當日 |
病歷摘要(中文) | 每份650元 | 3-7日 |
網路申請 |
基本費200元(含掛號費),第11張起每張5元 | 1-3日 |
相片影像掃描 | 每張100元 | 當日 |
影像光碟掃描 | 每張200元 | 當日 |
勞工傷病診斷書 | 每份150元 | 當日 |
收據副本 | 每份20元 | 當日 |
*以下診斷書,請先向保險單位索取空白表格,聘請外籍監護工請上勞委會網站下載空白表格,(網址http://www.wda.gov.tw/)再至本院申請。
種類 | 費用(謹證明書費) | 領取所需天數 |
---|---|---|
勞農公保殘廢診斷書 | 每份500元 | 當日 |
勞保流死產證明書 | 每份100元 | 當日 |
家庭聘僱外籍監護工用診斷書 | 每份1,000元 | 當日 |
國民年金身心障礙診斷書 | 每份500元 | 當日 |
就醫證明書 | 每份100元 (第2份起每份70元) | 當日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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身心障礙鑑定
請先至戶籍所在地鄉鎮市公所洽詢,符合鑑定資格者,再至本院鑑定。拷貝X光片
申請方式- 門急診或住院時:
門、急診病人於醫師診療時,請向醫師說明申請用途,可於就醫時一併完成。住院病人,請向護理站提出申請。 - 離院後,欲申請者:
本人申請時請出示證件(身分證或健保IC卡),以便核對;若非本人辦理請填寫委託書及出示受委託人證件 (身分證或健保IC卡)。- 請至放射科櫃台(B1、3F)填寫拷貝X光片申請書至批價櫃台繳費後,持收據及拷貝X光片申請書向放射科櫃台辦理。
- 本人申請時請出示證件(身分證或健保IC卡),以便核對;若非本人辦理請填寫委託書及出示受委託人證件 (身分證或健保IC卡)。
診斷書申請流程
維護單位 - 醫事部
診斷書及證明書類:聯絡分機4727;病歷複製類:聯絡分機4709
最後修改時間:2024-11-15 14:41:04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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